十余年来,对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和推动,各级政府的行政部门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政策、制度、措施和标准,同样,学校也不例外。但是在学校这个层面上,这些内容都不是很系统、规范和科学,甚至有些就根本没有执行过,只是应付上面的检查临时拼凑的一些东西,没有实际的落实价值。对于学校制定的这些文件,必须重新进行审视,采取废、改、立的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和学校现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要求,进行系统化、科学化的制度设计,使它真正成为学校开展教育信息化教学的依据,成为教师教学活动的准则。
对于职业教育(包括中小学)来说,学校教育信息化教学环境(包括校园网络)的运行和维护基本上是由学校的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的。信息技术中心的教师在完成信息技术课程以及相关课程教学任务的情况下,要努力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办公等方面提供优良的信息化教学环境,建设、管理和维护校园网络;同时,还要积极开展信息化教学研究、普及、应用等方面的工作。除此之外,负责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的校本培训也是一项重要任务。
与学科教师相比,信息技术中心的教师任务较为复杂,既有教学任务、也有技术服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在实践中,信息技术中心的教师时常表现出一些不满情绪。(1)工作量核定不科学,技术服务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2)由于技术服务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往往受到的批评、甚至是指责较多,心理委屈很大;(3)职称晋升、评优评先方面空间较小。鉴于此,怎么才能加强信息技术中心的自身建设,使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强化他们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就显得非常重要。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1)根据信息技术中心教师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为他们专门制定一些倾斜政策,以政策的形式保障他们全心投入技术服务的信念;(2)依据教师平均工作量,经过科学计算,合理确定教学工作量和技术服务工作量的比例,对于超工作量享受与其他教师同样的奖励待遇,消除待遇不公的心理;(3)按照国家标准发给相应的劳保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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